关于应征入伍及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办理的通知
关于应征入伍及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办理的通知
各教学院、同学: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、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《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文件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现开展我校2023年应征入伍、退役复学、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补偿及学费减免申请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减免资助对象
(一)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的学生;
(二)退役复学:退役后回校复学的学生;
(三)退役入学: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,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,需入学当年申请,错过的学年无法补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应征入伍(义务兵、士官)的学生
1.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原件两份;
2.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;
3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4.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一份;
5.申报人提供本人卡号复印件一份。
(二)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学生
1.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原件两份;
2.退役证复印件一份;
3.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
4.教务处出具的《江西工程学院学生复学申请审批表》复印件一份;
5.学习网导出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一份;
6.申报人提供本人卡号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材料提交
应征入伍、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申报材料需财务处缴费核实后,申请学生将资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图书馆510),材料接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10月15日。请申请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相关申报材料(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、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)必须在全国征兵网https://www.gfbzb.gov.cn/在线双面填写打印。
2.提交的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》和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》必须填写完整,且包括征兵办公室和学校财务部门的签字盖章。
3.报送开户行名称时必须报送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号,开户行名称必须详细写明具体到**支行,例如:中国建设银行新余城北支行。
4.因材料逾期未交,贻误申报的,责任自负。
联系电话:0790-6335819
联系人:余老师15907906088 ;胡老师18827909951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2月15日
(文件来源于江工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)